1.記點制度如何運作
- 因駕駛違規被定罪時,點數會記入你的駕駛紀錄。GDL 駕駛人和正式持照(non-GDL)駕駛人都適用記點制度。
- 以下情況即視為被定罪:你繳付了罰單;法庭判你有罪;或你沒有出庭,被缺席判定有罪。
- 點數在定罪當日記入紀錄,而不是你收到罰單的那一天。
- 點數自定罪之日起在駕駛紀錄和駕駛紀錄摘要(driver’s abstract)上保留 2 年,之後刪除。
- 定罪紀錄以及駕照被吊銷的期間會在駕駛紀錄上保留 10 年,並顯示在駕駛紀錄摘要上。
官方出處: Demerit points ↗ · Demerit driving suspension ↗ · Driving within the law ↗
2.各項違規的點數
- 正式持照駕駛人和 GDL 駕駛人適用同一套點數。
- 點數最高的單項違規是發生碰撞後未留在現場(肇事逃逸):7 點。
- 超速記點隨超出速限的幅度遞增:超速不超過 15 公里/小時記 2 點,16 至 30 記 3 點,31 至 50 記 4 點,51 公里/小時或以上記 6 點。
- 疏忽駕駛、未為校車停車和飆車各記 6 點。
- 闖紅燈或未在停車標誌前停車、違規超車、未報告碰撞,各記 3 點。
- GDL 駕駛人還可能因僅適用於他們的違規被記 2 點:違反 7 級駕照午夜至凌晨 5 點的宵禁、乘客人數超過安全帶數量,或陪駕人資格不符。
| 點數 | 違規行為 |
|---|---|
| 7 點 | 碰撞後未留在現場 |
| 6 點 | 疏忽駕駛;未為校車停車;飆車;超速 51 公里/小時或以上 |
| 5 點 | 未在鐵路平交道停車(校車,或載有爆炸物、氣體或易燃液體的車輛);未依執法人員要求停車 |
| 4 點 | 未禮讓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;跟車過近;超速 31 至 50 公里/小時 |
| 3 點 | 越過黃線左側行駛(或在無標線的雙向道路上越過中線);在單行道上逆向行駛;未報告碰撞;未在停車標誌前或紅燈時停車;妨礙他車超車;違規超車;特技駕駛(stunting);超速 16 至 30 公里/小時 |
| 2 點 | 不遵守交通管制設施;違規倒車(倒入路口或行人穿越道,或不安全地倒上公路);違規轉彎,包括迴轉;違反車道規定;超速不超過 15 公里/小時 |
| 2 點(僅限 GDL) | 宵禁(僅限 7 級駕照,午夜至凌晨 5 點);乘客多於安全帶;陪駕人資格不符 |
官方出處: Driving within the law ↗
3.累計記點何時導致吊銷駕照
- 正式持照駕駛人:累計 8 點或以上但少於 15 點,會收到郵寄的警示通知,上面列明你的總點數。
- 正式持照駕駛人:2 年內累計 15 點或以上,駕照自動吊銷一個月。
- GDL 駕駛人(7 級或 5 級 GDL):累計 4 點或以上但少於 8 點會收到警示通知;2 年內累計 8 點或以上,駕照吊銷一個月。
- 重複吊銷的期限會加長:一年內第二次吊銷為 3 個月,2 年內第三次或以上吊銷為 6 個月。你還可能需要接受機動車登記官(Registrar of Motor Vehicle Services)的審查。
- 吊銷期滿後,正式持照駕駛人恢復駕照時保留 7 點,GDL 駕駛人保留 3 點,這些點數自恢復之日起在紀錄上保留 2 年。
- 你必須在吊銷生效當日或之前,把駕照交到亞省任何一家登記代辦處(registry agent)。吊銷期間持有駕照是違法的。
- 收到警示通知後,你可以到亞省任何一家登記代辦處申請駕駛紀錄摘要,裡面列出你的定罪紀錄及相應點數。
| 駕駛人類別 | 累計點數 | 後果 |
|---|---|---|
| 正式持照 | 8 點或以上,少於 15 點 | 收到郵寄的警示通知 |
| 正式持照 | 2 年內 15 點或以上 | 吊銷一個月 |
| GDL | 4 點或以上,少於 8 點 | 收到郵寄的警示通知 |
| GDL | 2 年內 8 點或以上 | 吊銷一個月 |
| 兩者皆同 | 一年內第二次吊銷 | 吊銷 3 個月 |
| 兩者皆同 | 2 年內第三次或以上吊銷 | 吊銷 6 個月 |
官方出處: Demerit driving suspension ↗ · Licensing information ↗ · Driving within the law ↗
4.減點、複查與限制性駕照
- 透過持牌駕訓班報名並完成防禦性駕駛課程(Defensive Driving Course)或職業駕駛改進課程(Professional Driver Improvement Course),最多可減去 3 點。
- 只有在累計達到 15 點(正式持照)或 8 點(GDL)之前完成課程,減點才有效,而且每 2 年只能使用一次。
- 把課程完成通知表(Notice of Driver Education Course Completion)交到亞省任何一家登記代辦處,才能把減點記入紀錄。該表格自完成課程之日起 2 年內有效。
- 記點導致的吊銷不能上訴。如果你認為記點有誤,可以依據《交通安全法》(Traffic Safety Act)第 99 條書面申請複查紀錄。
- 定罪紀錄本身只能透過向亞伯達省司法法院(Court of Justice of Alberta)上訴才能從紀錄中刪除。
- 正式持照駕駛人在記點吊銷期間,可以申請限制性駕照計畫(Restricted Driver’s Licence Program),以便為主要工作、健康或學業開車。該計畫只適用於 non-GDL 駕駛人。
5.酒精、毒品與法律
- 酒精、毒品,甚至某些處方藥或成藥,都會削弱你的判斷力並減慢反應。從第一口酒或第一次用藥開始,能力就已受損。
- 7 級和 5 級 GDL 駕駛人實行零容忍:只要體內有任何酒精或毒品就會受罰。
- 亞省自己的處分之外,還有《加拿大刑法典》(Criminal Code of Canada)規定的刑事處罰,可能包括禁止駕駛、罰款、監禁以及酒精點火連鎖裝置計畫。
- 刑法典規定的罪行包括:無論血液酒精或藥物濃度多少,只要能力受損仍駕駛;超過法定上限;拒絕提供呼氣或血液樣本;以及酒駕毒駕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。
- 依刑法典被判有罪後會被取消駕駛資格:初犯 1 年;過去 10 年內有 1 次前科為 3 年;有 2 次或以上前科為 5 年。若造成他人死亡或受傷,即使是初犯,最少也是 5 年。
- 除了法律處罰,酒駕毒駕還可能讓你留下犯罪紀錄、保險費上漲,如果工作需要開車,甚至會丟掉工作。
官方出處: Driving within the law ↗ · Impaired driving penalties ↗ · Impaired driving ↗
6.即時路邊處分(IRS)
- 亞省的即時路邊處分(IRS)依據《交通安全法》執行。警察一開出行政處分通知(Notice of Administrative Penalty),吊銷或取消駕駛資格就立即生效。
- 警察還可以依刑法典提出控告,一旦定罪,法庭處罰會疊加在路邊處分之上。每次再犯,處罰都會加重。
- IRS 24 小時:如果警察懷疑你因酒精、毒品或身體、醫療狀況而能力受損,駕照會被吊銷 24 小時。
- IRS WARN 適用於血液酒精濃度在 0.05 至 0.079 之間,或未通過清醒測試。第一次會被吊銷駕照 3 天、扣押車輛 3 天,並罰款 300 加元,另加 20% 的被害人罰款附加費。
- IRS FAIL 適用於血液酒精濃度 0.08 或以上、未通過或拒絕藥物和酒精檢測,或未通過藥物辨識測試。即使是第一次,也要先 90 天完全不得駕駛,再加吊銷 12 個月、扣押車輛 30 天、完成 Planning Ahead 課程,並罰款 1,000 加元另加 20% 附加費。
- IRS ZERO: Novice:7 級或 5 級 GDL 駕駛人體內有任何酒精或毒品,會被吊銷駕照 30 天、扣押車輛 7 天,並罰款 200 加元另加 20% 附加費。
- 在 FAIL 吊銷期間,你可以參加點火連鎖計畫(Ignition Interlock Program),駕駛裝有連鎖裝置的車輛;若呼氣酒精讀數超過設定值,裝置會鎖住點火。
| 處分類別 | 適用情形 | 處罰內容 |
|---|---|---|
| IRS 24 小時 | 懷疑因酒精、毒品或身體、醫療狀況而能力受損 | 吊銷駕照 24 小時 |
| WARN 第一次 | 血液酒精濃度 0.05 至 0.079,或未通過清醒測試 | 吊銷 3 天;扣車 3 天;罰款 300 加元 + 20% 附加費 |
| WARN 第二次 | 同上 | 吊銷 15 天;扣車 7 天;罰款 600 加元 + 20% 附加費;Crossroads 課程(或 Planning Ahead) |
| WARN 第三次 | 同上 | 吊銷 30 天;扣車 7 天;罰款 1,200 加元 + 20% 附加費;IMPACT 課程 |
| FAIL 第一次 | 血液酒精濃度 0.08 或以上;未通過或拒絕檢測;未通過藥物辨識測試 | 90 天完全不得駕駛,再吊銷 12 個月(可選連鎖裝置);Planning Ahead 課程;扣車 30 天;罰款 1,000 加元 + 20% 附加費 |
| FAIL 第二次 | 同上 | 90 天完全不得駕駛,再吊銷 36 個月(可選連鎖裝置);IMPACT 課程;扣車 30 天;罰款 2,000 加元 + 20% 附加費 |
| FAIL 第三次 | 同上 | 90 天完全不得駕駛,再終身吊銷(可選連鎖裝置;10 年後可申請恢復);扣車 30 天;罰款 2,000 加元 + 20% 附加費 |
| ZERO: Novice(新手) | 7 級或 5 級 GDL 駕駛人體內有任何酒精或毒品 | 吊銷 30 天;扣車 7 天;罰款 200 加元 + 20% 附加費 |
官方出處: Impaired driving penalties ↗ · Driving within the law ↗
7.分心駕駛
- 亞省的分心駕駛法適用於所有車輛和所有道路,即使你停在紅燈前也同樣適用。
- 開車時不得手持手機、傳簡訊或電子郵件,不得使用筆記型電腦、電玩、相機或影音顯示器等裝置,不得設定隨身音樂播放器,也不得在 GPS 上輸入資訊。
- 閱讀印刷品、書寫或繪畫,以及刮鬍子、化妝等個人打理行為,也同樣被禁止。
- 處罰為罰款 390 加元並記 3 點。如果分心時還犯了其他行車違規,可能會收到 2 張罰單,每項違規各一張。
- 即使你的駕駛看起來沒有受到影響,也可能被控告。警察還可以因其他分心行為控告你,例如寵物,或前座上妨礙你操作控制裝置或遮擋視線的物品。
- 不受限制的行為:以免持方式使用手機(語音或單次觸碰)、喝飲料或吃點心、與乘客交談、用手持手機撥打 9-1-1,以及固定在車上並在出發前設定好的 GPS。
- 《駕駛人手冊》(Driver’s Guide)的要求更嚴:開車時根本不要使用手機,免持也不例外。要打電話或傳簡訊,先在安全且合法的地方停車。
8.吊銷、恢復駕照與複查
- 在吊銷或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開車,可被判監禁、罰款或兩者併罰,並再被吊銷一次。無論車主是誰,車輛都會被扣押 30 天,拖吊費和扣押費由登記車主支付。
- 吊銷或取消資格的通知會由駕駛人適任與監察部門(Driver Fitness and Monitoring)以掛號信寄到你駕照紀錄上的最新地址,所以地址一有變動就要告知登記代辦處。
- 亞省也可能因駕駛紀錄不良、未支付法院判決款項、醫療原因,或未遵守報到通知(Notice to Report)而吊銷駕照。
- 因酒精或毒品違法而被吊銷後,必須滿足吊銷通知(Notice of Suspension)上的所有條件,吊銷才會結束。條件可能包括參加駕駛人課程和點火連鎖計畫,你還必須繳納恢復費並參加路考。
- 亞省的吊銷與法院下令的禁駕同時執行。如果駕照在吊銷期間到期,必須滿足恢復條件後才能換發。
- SafeRoads Alberta 負責複查對 IRS 處分和車輛扣押的申訴,所有案件都在 30 天內處理。
- 與酒駕毒駕無關的決定,例如駕駛行為或點火連鎖計畫豁免,可以透過登記官複議程序(Registrar Reconsideration Process)上訴。
官方出處: Driving within the law ↗